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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馆菜牌出现“阴阳价”,江门一市民结账时要多给钱?


春节期间

与亲朋好友外出聚餐

本来是一件很高兴的事


(配图/图虫创意,已获授权)


不过

市民聂先生日前在餐馆聚餐时

就发生了一件不太愉快的事情

他在买单时发现要多付三四十元

原因是墙壁上菜牌的单价

与餐桌菜牌的单价不一致

出现“阴阳价”

聂先生觉得这样很不合理


聂先生告诉记者,2月17日上午,他与亲友到蓬江区篁庄食街一家餐馆就餐,当时点了几个肉菜、煲仔黄鳝饭和点心,共消费了306元。聂先生结账时,发现有几个菜存在“阴阳价”,每个菜差价10元。聂先生叫来餐馆人员理论,但对方的态度让聂先生很不高兴。



“我点了一个三色腐竹、黄鳝饭,墙上展示牌一个是38元、一个是58元。为何餐桌菜牌单价都多了10元?”聂先生问服务员。


对方回答说:“你先给钱,我再解释给你听。”


然而,当聂先生结完账,服务员就急忙拿起账单走了。



聂先生用手机拍下了墙壁上菜牌的单价与餐桌菜牌的单价。照片显示,墙壁菜牌上的黄鳝煲仔饭,代码为“1907”,每例58元;而餐桌菜牌上代码为“1907”的黄鳝煲仔饭,每例68元。


“餐桌菜单与墙壁展示牌的菜单不一样,直到我结账餐馆都没有告知。明码实价,才能让消费者吃得开心。”聂先生表示不满。



记者随后来到该餐馆了解相关情况,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道,是因为没有及时更换墙壁上的旧菜牌和菜品价格,他们愿意与聂先生取得联系商讨解决问题。而聂先生已于次日向12345政府热线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,“我已经将事情交由职能部门处理。”


餐馆工作人员表示,是员工做错了,处理问题不够好,要向客人道歉,无奈又没有联系方式。




那么,餐馆在经营过程中

菜品出现“阴阳价”

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处理?







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,监管部门在收到此类的举报投诉后,会第一时间结合投诉举报者提供的相关证据,对经营者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。若发现违法行为属实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相关规定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。



市市场监管局提醒

广大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准确标示价格对应的商品或服务,不得利用未予公示或公示不清晰的价格项目,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


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,也要注意保留相关消费凭证,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可以拨打投诉电话12345、12315举报。


你有遇过类似情况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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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江门广播电视台
编辑:马舒苒二审:方瑛

三审:苏伟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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